江西赣州14岁的女孩被爸爸跟奶奶,以24万的价格买到了抚州,母亲上门要人却引起当地民愤,那么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女孩的母亲黄爱英告诉记者,自己的老公和婆婆没经过自己的同意,把年仅14岁的女儿卖到了抚州,给人家做老婆!
黄爱英说她打听了很久才找到那户人家,也去看过女儿一次,女儿也表示不想待在那里想回来,但是有人看着她。
黄爱英说她想救出女儿,让女儿继续上学,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不愿意她这么小就嫁给别人,但是那家人不同意,不让她带走女儿,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随后记者跟着黄爱英来到了抚州的这户人家,见到她的女儿葛琪艳,和她即将要嫁的男孩邓文,对于黄爱英的到来,邓文的母亲很反感,情绪也很激动,这到底为什么呢?
邓文母亲情绪激动的说,我又不是抢来的,这是我花了20万买来的儿媳妇,凭什么要给你带走?如果你想带走她就把钱退给我!
周围的邻居们都很气愤说,女孩葛琪艳是自愿过来的,有合同,合同上还有她奶奶还有爸爸的签字,她是经人介绍的,人家还到她家去看过,而且花了20多万!
为了证明自己的儿子和葛琪艳是有婚姻事实的,邓文的母亲拿出了合同给大家看,她说当时葛艳琪的爸爸、奶奶跟大伯都过来了,看了看房子还吃了饭,对方收了18万定金,加上车费,运费、媒人介绍费加起来差不多24万!
邓文的母亲越说越激动,周围的邻居也同仇敌忾,气氛越来越紧张有的人甚至已经开始推搡黄爱英,没办法记者只好报了警!
那么葛琪艳的爸爸跟奶奶为什么要卖女儿呢,难道不知道买卖未成年人是犯法的吗?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另外民典法还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方必须满22周岁,女方必须满20周岁方可结婚,否则婚姻无效!
后来经过葛琪艳的奶奶了解到,原来之前葛琪艳的爸爸葛雪溶跟黄爱英夫妻俩之前开过一个厂后来倒闭了!欠了银行20多万,双方也因此闹离婚,夫妻俩不住在一起,如今这18万彩礼钱都被葛雪溶拿去还债了!
听到这我就惊呆了,欠钱也不能卖女儿抵债吧!而且女孩还不满14岁,难道对方也不知道14岁是未成年吗?原来葛琪艳的奶奶谎称葛琪艳已经17岁了,所以对方并不知道!
最终此事在警方的调解下,葛琪艳的爸爸葛雪溶答应会慢慢的还钱然后把女儿接回来,葛琪艳的奶奶也表示只要儿媳妇不跟自己的儿子离婚钱可以还掉,然后让葛琪艳回来继续上学!
总结
包办买卖婚姻是不可取的,为了还钱卖掉自己的女儿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如今法治社会还能看到这样的事真是悲哀!希望有些父母不要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而毁掉孩子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