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地取暖费收费标准 一般取暖费按什么标准收?取暖费的收取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收取,另一种是按照用量进行收取。
我国各地取暖费收费标准如下:
北京市新增3000余万平方米居民住宅热计量收费,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仍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应不同,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的价格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天津市物价局表示,从今年采暖季起调整集中供热价格。每采暖季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供热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40元调整为20元;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业、宾馆饭店及三资企业等供热价格分别由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5元、21元、24元统一调整为26元。
山东滕州市,按面积计费的居民用热户,收费标准为19元/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热费;按面积计费的非居民用热户,收费标准为25.8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收热费;符合用热条件的其他用热户按滕发改字〔2019〕115号文件相应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