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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性侵37岁的妇女案件 17岁少年奸杀37岁妇女案件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4-01-08 14:25:51   来源:网络    

  17岁少年性侵37岁的妇女案件 17岁少年奸杀37岁妇女案件怎么回事?1日,广丰县公安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仅用3天时间,就成功破获了一起命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落网的犯罪嫌疑人刘目火(化名)竟是一名未成年人。10日,嫌犯刘目火被依法逮捕。

  上月28日清晨,广丰县霞峰镇公堂村37岁离异村妇王美香被人发现裸死在自家床上,腹部被刺了31刀。广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后成立了“12·28”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工作。

  经勘查,死者王美香系被人用绳索勒住颈部窒息致死,死后腹部被刺31刀,生前曾受到过性侵害。现场门窗未发现明显破坏痕迹,室内物品被大面积翻动。

  专案组分析认为,这是一起图财害命的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嫌疑人与死者应该相识且年龄偏轻。

  1日中午12时,民警们发现死者的一部手机与当地村民刘目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场遗留的鞋印也与刘目火穿的鞋子相吻合。

  专案组立即传唤嫌疑人刘目火。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刘目火交代了犯罪事实。

  据交代,嫌犯刘目火,1989年4月13日生,广丰县霞峰镇公堂村人。2004年初中毕业后,曾经外出务工,有时在家和父亲一起做小工。

  上月26日晚8时40分许,刘目火持尖刀闯进王美香家,将王美香逼至二楼强奸后,用绳索将王美香勒死,并用刀朝其腹部连捅30余刀,然后翻箱倒柜,抢得3部手机、1对金耳环、1只银手镯和20余元硬币后逃离现场。

  至于为何奸杀王美香,刘目火称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他与王美香无冤无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