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百科 > 正文

1978年当兵新补助 1978至1982年农村退伍军人补贴

发布时间:2023-12-13 09:17:59   来源:    

  1978年当兵新补助: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设立民政部,主要承担优抚、复退安置等任务。1978年1月18日,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军队体制编制的调整方案》,明确要求军队继续进行体制编制调整。

  1978至1982年农村退伍军人补贴:从2011年8月1号起,国家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补助对象:一是现年满60周岁且是在1954年11月1号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的农村籍老义务兵;二是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是指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三是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同时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如果年满60周岁的退役士兵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那么这两类人则不能申请农村籍60周岁老兵老年生活补助。2011年刚执行这项政策时,60周岁老兵待遇的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10元。目前已经上涨到每人每月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