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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姨妈与侄子发生矛盾 40岁姨妈与侄子发生矛盾事件始末

发布时间:2023-11-10 16:58:02   来源:网络    

  四十岁姨妈与侄子发生矛盾 40岁姨妈与侄子发生矛盾事件始末怎么回事?40岁的范丽是16岁的刘明的远房姨妈,两人年龄相差20多岁,生活经历也大相径庭,本不该有太多交集,却因为一场婚礼相聚,误入爱情的禁区,最终导致不可收拾的后果。

  而这段禁忌的恋情却被范丽的母亲范老太发现,范老太赶紧通知了刘明的父母,父母赶紧把刘明接回了漠河,范丽一家也抓紧为她物色合适的男朋友,让其赶紧结婚。40多岁的范丽明白年龄和地位相差太大,她和刘明不可能有结果,也就答应了父母马上寻找合适的男朋友结婚。

  当父母告诉刘明范丽和别人结婚的消息后,刘明整个人都不好了,毕竟他只是个16岁的孩子,三观还没形成。他第一时间打电话给范丽,可范丽不接,刘明觉得自己被耍了,他已经把时间和感情都用在这件事情上了,结果却是这种结果,这是背叛。

  刘明觉得心里越来越疼,他离家出走了,一个人去了哈尔滨,要跟范丽当面问个清楚,于是他站在范丽家门口大喊大叫,可是范丽并没有开门,开门出来的是范丽的母亲。老太太只好耐心劝说,让她把范丽忘掉,把这件事当成一场梦。可刘敏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哪里还听。一直拍打着房门,嘴里还不停地喊着什么。范妈妈见状连忙上去拦住她。见刘明不听话,老太太也很生气,毕竟自己是长辈,于是对着刘明就开始大骂起来。

  刘明一听就气炸了,以为是这老太婆坏了自己的好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对着范牧就是一刀,范某瞬间倒在地上。刘明捅完人以后也吓得惊恐万分,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刘明持匕首刺向范某。刘明今年16岁,是个有自主意识的人,他拿刀去找小姨,主观上是有伤害人的想法,客观上却导致他人丧命,这就是犯罪。

  两种犯罪的区别在于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意都比较小,因此量刑相对较轻。尤其是故意伤害是因故意造成的而致人死亡,系疏忽大意所致,因此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死刑。刘明在案发时持匕首捅伤范某母亲,其主观故意犯罪嫌疑较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犯罪发生时。刘明年仅16岁,还是未成年人。法律有两条特别规定,以堡未成人,一是未满18周岁,不得判处死刑,二是可以从轻或减轻未成犯的刑事责任。所以,刘明必须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是被判处死刑,而是长期服刑。民事上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由于他是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负责。一个16岁的男孩,本该好好学习,却因为一段禁忌的爱情,酿成了两家人的悲剧,不禁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