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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带病回乡补助标准 2023优抚标准安徽省明细表

发布时间:2023-08-30 12:43:12   来源:    

  安徽带病回乡补助标准 2023优抚标准安徽省明细表,安徽省2023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

  1.残疾军人抚恤金:

  一级残疾因战补助116240元/年,因公补助111560元/年,因病补助106900元/年;二级残疾因战补助105220元/年,因公补助98770元/年,因病补助94190元/年;三级残疾因战补助92320元/年,因公补助85970元/年,因病补助79770元/年;四级残疾因战补助75670元/年,因公补助67680元/年,因病补助61620元/年;五级残疾因战补助是59100元/年,因公补助51200元/年,因病补助47110元/年;六级残疾因战补助46170元/年,因公补助43290元/年,因病补助36230元/年;七级残疾因战补助34780元/年,因公补助30840元/年;八级残疾因战补助21960元/年,因公补助19910元/年;九级残疾因战补助18240元/年,因公补助14510元/年;十级残疾因战补助12810元/年,因公补助10850元/年。

  2.烈属抚恤金

  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是36910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是3141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是29280元/年。

  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是80620元/年,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是80620元/年,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是36370元/年。

  2023年带病回乡补贴多少?

  1.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

  (1)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

  (2)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

  (3)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2.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800元

  (1)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

  (2)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

  (3)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