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风、雅、颂是根据乐调的不同来区分的。
《风》指各地民歌民谣;《雅》指周王朝直辖地区的音乐,多用于宫廷宴会或者朝会;《颂》指宗庙祭祀时用的舞曲歌辞。
《诗经》中的风雅颂是按音乐的性质来划分的。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根据音乐性质的不同分为风、雅、颂三类。
“风”是各诸侯国的乐调;“雅”是京城地区的正乐;“颂”是宗庙祭祀之乐。
风雅颂赋比兴合称“六义”。
诗经根据乐调的不同分为风、雅、颂三类。
风是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
《风》诗是从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
共160篇。
大部分是民歌。
雅是周王朝直辖地区的音乐,即所谓正声雅乐。
《雅》诗是宫廷宴享或朝会时的乐歌,按音乐的不同又分为《大雅》31篇,《小雅》74篇,共105篇。
除《小雅》中有少量民歌外,大部分是贵族文人的作品。
颂是宗庙祭祀的舞曲歌辞,内容多是歌颂祖先的功业的。
《颂》诗又分为《周颂》31篇,《鲁颂》4篇,《商颂》5篇,共40篇。
全部是贵族文人的作品。
从时间上看,《周颂》和《大雅》的大部分产生在西周初期;《大雅》的小部分和《小雅》的大部分产生在西周后期至东迁时;《国风》的大部分和《鲁颂》、《商颂》产生于春秋时期。
《诗经》收集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时期大约五百多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
内容上分为风、雅、颂三部分,其中“风”是地方民歌,有十五国风,共一百六十首;“雅”主要是朝廷乐歌,分大雅和小雅,共一百零五篇;“颂”主要是宗庙乐歌,有四十首。
表现手法主要是赋、比、兴。
“赋”就是铺陈(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就是类比(以彼物比此物也),“兴”就是启发(先言它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诗经》思想和艺术价值最高的是民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伐檀》、《硕鼠》就是“风”的代表作。
包含“风”“雅”“颂”和修辞手法“赋”“比”“兴”,合称《诗经》的“六义”。
风、雅、颂,是诗经的体裁,也是诗经作品分类的主要依据。
风160篇;
雅分大雅、小雅:
《大雅》31篇,《小雅》74篇,共105篇;
颂又分为《周颂》31篇,《鲁颂》4篇,《商颂》5篇,共40篇。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最早的记录为西周初年,最迟产生的作品为春秋时期,上下跨度约五六百年。
产生地域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南到长江北岸,分布在陕西、甘肃、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湖北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