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这是我国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循的基本通行原则,其含义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如果道路上划设中心线的,以中心线为界;
未划设中心线的,以几何中心为界,以面对方向定左右,即左手一侧的道路为左侧道路,右手一侧的道路为右侧道路,除有特殊规定的车辆外,一律靠右侧的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