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忽然变化的音调和节奏会让你很爽,没有厌倦感,你反复听一首流行乐,其中的节奏和旋律是很容易记住的,最后必然会被厌倦感淹没,但是爵士,哈哈哈,太难记了,这就导致每听一次就像在听新曲子一样,但是某一部分的熟悉旋律又会提醒自己听过,节奏就更不用说了,听一遍下来,身体不自觉的摇或者抖腿(是那种很轻缓,伴随节奏的,绝不同与电子乐),根本停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