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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峰谷电时间

发布时间:2024-02-01 21:10:34   来源:    

南京峰谷电时间?

南京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峰谷分时电价,8:00-21:00,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度),21:00-次日8:00,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度)。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由用户自愿选择,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

居民用户电费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执行阶梯定价的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0.5283元/度);

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执行周期:

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