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说明方法有七种:
1、数字说明法:
也叫列数字。
有时为了便于从数量上说明事物的特征,往往用一些数字来准确地、科学地加以说明。
2、比较说明法:
也叫做比较。
为了说明某些抽象的或比较陌生的事物,用具体的或比较熟悉的事物进行比较,往往能增强说明事物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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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义说明法:
也叫下定义。
有时为了突出事物的主要内容和主要问题,往往用简明扼要的话给事物下定义,使读者对被说明对象有个明确的概念。
4、比喻说明法:
也叫打比方。
用熟知的事物做比喻,可使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形象,有助于了解被说明事物的特征。
5、举例说明法:
也叫举例子。
就是用列举事实的方法,把比较复杂的事物或抽象的事理说得具体明晰、通俗易懂。
6、分类说明法:
也叫分类别。
要说明事物的特征,往往从单方面不易说清楚,可以根据形状、性质、成因、功用等属性的异同,把事物分成若干类,然后依照类别逐一加以说明。
运用分类说明法,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事物和事理的不同方面分别加以说明。
7、引用说明法:
也叫引资料。
引用一些文献资料、诗词、俗语,可使说明更具说服力。
常用的说明方法有
1、分类别
即按照事物的性质、形状、体积等特征把事物和事理分成若干类来进行说明。
2、列数字
顾名思义就是用数字来说明事物或事理的特征。
3、作比较
通常为了突出某一事物的特征都会拿其它事物来与它作比较,使要说明的事物特征更加突出。
4、画图表
画图表是说明文经常使用的方法之一,也就是用图表的形式表示事物的相关特征。
5、摹状物
对说明对象形象、外貌特征详细的描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