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部门文件,1998年退伍军人享受以下几种补贴和补助:
退役金: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按照服役年限和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数发给一次性退役金。1998年,全国平均退役金标准为每人每年服役发给0.7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每人每年服役发给约200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发给生活补助。1998年,全国平均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约50元。
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参战退役人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0%发给生活补助。1998年,全国平均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约100元。
退役军人优待证: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可以申领退役军人优待证,享受国家规定的优待待遇,如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先就业安置、优先入学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补贴和补助标准可能因地区、时间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