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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3年前民办教师新政策 66至83年民办教师待遇

发布时间:2023-10-24 12:04:53   来源:    

66至83年民办教师待遇 关于83年前民办教师新政策:在1986至2003年的时间段内,民办教师的待遇相对较低。他们的薪水与公办教师相比较低,通常不享受公务员福利待遇。民办教师的工作条件和权益保障相对较差,缺乏职业发展的机会和稳定的工作保障。他们通常面临着较大的工作压力和不确定性。尽管如此,他们仍然以教育事业为己任,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83年前民办教师新政策如下:

  • 基层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指导下,全面检查核实近年来出台的原民办教师退养政策落实和退养金兑现发放情况。
  • 原民办教师在任教期间发放少量生活补助费,且享受所在村平均劳动力工分或分得责任田、口粮田,有基本生活保障。
  • 认定教龄15年以上的,按月发给退养金。
  • 认定教龄不足15年的,发给一次性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