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
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
《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
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
《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
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
《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
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其实关于婚龄古代是呈现一种转变的趋势,但是大致都回归到了20岁左右,而关于成婚年龄的利弊古书上有一段讲述得很好,引用如下“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之时便议婚姻。
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后。
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
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
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荡浪不肖,或所议之女狼戾不检。
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
而争讼由之而兴,可不戒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