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材料在出现屈服现象时所能承受的最大应力当应力超过弹性极限后,变形增加较快,此时除了产生弹性变形外,还产生部分塑性变形。
当应力达到B点后,塑性应变急剧增加,曲线出现一个波动的小平台,这种现象称为屈服。
这一阶段的最大、最小应力分别称为上屈服点和下屈服点。
由于下屈服点的数值较为稳定,因此以它作为材料抗力的指标,称为屈服点或屈服强度(σs或σ0.2)。
有些钢材(如高碳钢)无明显的屈服现象,通常以发生微量的塑性变形(0.2%)时的应力作为该钢材的屈服强度,称为条件屈服强度(yieldstrength)。
意思是金属材料发生屈服现象时的屈服极限,也就是抵抗微量塑性变形的应力。
对于无明显屈服现象出现的金属材料,规定以产生0.2%残余变形的应力值作为其屈服极限,称为条件屈服极限或屈服强度。
屈服强度是金属材料发生屈服现象时的屈服极限,也就是抵抗微量塑性变形的应力。
对于无明显屈服现象出现的金属材料,规定以产生0.2%残余变形的应力值作为其屈服极限,称为条件屈服极限或屈服强度。
屈服力是指材料开始产生宏观塑性变形时的应力。
屈服强度:
大于此极限的外力作用,将会使零件永久失效,没法恢复。
这个压强叫做屈服强度。
如低碳钢的屈服极限为207MPa,当大于此极限的外力作用之下,零件将会产生永久变形,小于这个的,零件还会恢复原来的样子。
屈服强度是金属材料发生屈服现象时的屈服极限,也就是抵抗微量塑性变形的应力。
对于无明显屈服现象出现的金属材料,规定以产生0.2%残余变形的应力值作为其屈服极限,称为条件屈服极限或屈服强度。
大于屈服强度的外力作用,将会使零件永久失效,无法恢复。
如低碳钢的屈服极限为207MPa,当大于此极限的外力作用之下,零件将会产生永久变形,小于这个的,零件还会恢复原来的样子。
材料在静载荷外力作用下抵抗塑性变形和断裂的能力,称为材料的强度。
材料的强度指标是通过拉伸试验来测定的。
常用的强度指标有:
弹性极限、屈服极限和强度极限。
弹性极限:
用来表示材料发生纯弹性变形的最大限度。
当金属材料单位横截面积受到的拉伸外力达到这一限度以后,材料将发生弹塑性变形。
对应于这一限度的应力值,称为材料的弹性极限。
屈服极限:
用来表示材料抵抗微小塑性变形的能力。
屈服极限又分为物理屈服极限和条件屈服极限。
如果材料受到的载荷外力达到某一数值后,当外力不再增加而变形继续进行,此时称材料发生了屈服。
这时所对应的载荷应力,叫做该材料的物理屈服极限。
但是,对于有些没有明显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如高碳钢、合金钢等,则规定产生0。
2的微小塑性变形时的应力,叫做材料的条件屈服极限。
金属材料受到的载荷应力达到屈服极限时,材料在产生弹性变形的同时,开始产生微小的塑性变形。
强度极限:
材料抵抗外力破坏作用的最大能力,称为材料的强度极限。
也就是说,当材料横截面上受到的拉应力达到材料的强度极限时,材料就会被拉断。
工程中进行强度设计时,是根据对部件的工作要求来选取强度指标的。
例如镗床的镗杆、发动机汽缸、火炮炮身管,在工作时不允许产生塑性变形,才能保证足够的精度。
这时,应选用弹性极限作为强度设计时确定许用应力的参数。
但是,对于大多数机械零部件,允许工作时产生少量的塑性变形,并不影响机器的正常运行,也能保证其配合精度。
这时,应选用屈服极限作为强度设计的依据。
另外,对于如铸铁件、钢丝绳等部件,只要不产生断裂,就不会影响其工作。
故这类部件常以强度极限作为强度设计时,确定许用应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