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仵作”一词已出现,不过是指是负责殡葬业的人。
到了宋代,这种类似现代法医专业的吏役,正式被称为“仵作”或“行人”,又称为“团头”,同行还有“坐婆”、“稳婆”等,遇到妇女隐秘处检验时,必须借由“坐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