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学中,合数是指大于1且不是质数的自然数。
一个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还可以被其他正整数整除,则这个数就是合数。
与之相对的概念是质数,质数是只能整除1和自身的自然数。
例如,4、6、8、9、10都是合数,而2、3、5、7、11等是质数。
合数包括了由多个质数相乘得到的数,因此,它们可以分解为不同的质数之积,这是数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在计算中判断一个自然数是合数还是质数,是很有实际意义的问题,也是计算基础中必不可少的知识点。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合数的性质:
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
(算术基本定理)
对任一大于5的合数(威尔逊定理):
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
一个有两个质因数的合数称为半质数,有三个质因数的合数则称为楔形数。
另一种分类合数的方法为计算其因数的个数。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合数的性质:
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
(算术基本定理)
对任一大于5的合数(威尔逊定理):
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
一个有两个质因数的合数称为半质数,有三个质因数的合数则称为楔形数。
另一种分类合数的方法为计算其因数的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