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水和火是两种性质相反的东西,根本不相容。
比喻二者对立,绝不相容,
“不”的基本含义为副词;引申含义为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如不去、不多。
在日常使用中,“不”也常做副词,表示无须前面的先决条件而出现后面的行为和状态,如不问而知、不寒而栗。
水火不容,汉语成语,拼音是shuǐhuǒbùróng,意思是水和火是两种性质相反的东西,根本不相容。
比喻二者对立,绝不相容,出自汉·王符《潜夫论·慎微》。
用法:
作谓语、补语。
水火不容:
水和火是两种性质相反的东西,根本不能相容。
后多用于比喻人与人之间有深仇大恨,不能在一起。
又称水火不相容。
势不两立两立:双方并立。
指敌对的双方不能同时存在。
比喻矛盾不可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