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退伍兵补贴标准是什么 2004年退伍兵有什么补助?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地方经济补助金和其退役时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地方经济补助金;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一年增发5%。
退伍的老兵是没有任何补助的,除非是伤残军人。国家寻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自愿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这是只是退伍补助;不包括其他的一些补助(特区由特区补助、中西部困难地区国家会有困难补助)由于服役地区不同,兵种不同。因此退伍费用差距比较大。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每年家里都会得到相应的补助,具体根据当地的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