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又称标准汉语、国语、华语等,是现代汉语的一种规范语言形式,由北京官话为基础,经过全国性的语音、语法、词汇等方面的协调、统一而形成。
其来历可追溯至清朝后期的“文韬武略”思想,经历了几个时期的演变和发展,直到1956年正式宣布作为国家通用语言。
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
国语的前身是明清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
普通话的由来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的“切音字运动”,当时积极分子朱文熊提出了“普通话”这个名称,他在1906年写了一本叫《江苏新字母》的书,把汉语分成三类,其中之一就是“普通话”。
他还注明:普通话是“各省通用之话”。
开始,这种话只能在官场使用,所以称为“官话”。
后来,会说官话的人越来越多,称官话不合适了,民国初年又有了一个新名:
国语。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的前身是北京官话,上溯元明、推广于清代,之后普通话一词在清末出现。
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