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的基本规则:
比赛双方按规则确定一种球(全色或是花色,无需指袋)为自己的合法目标球,在将本方目标球全部按规则击入袋中后,再将8号球击入袋(需明确指袋)的一方获胜该局。
若一方在比赛中途将8号球误击入袋或将8号球击离台面,则对方获胜该局。
开球前目标球排列为三角形,共5排,每排球数分别为一至5颗。
第一排的1颗球置于‘置球点’,8号球位于第三排的中间位置,其它目标球全色和花色间隔开随意摆放,但必须彼此紧贴。
比赛双方均有权检查球摆放是否符合规则,并要求修正。
1、首局开球权的确定由双方在开球线后同时分别向底边击打同一规格的两颗主球,碰底边弹回后静止。
球离顶边较近的一方获得开球权。
若双方球离顶边距离相同可无法判定或双方犯规,则重新进行直到一方获开球权。
2、竞赛组委会可在赛前确定多局比赛时为双方轮流开球或由胜方开球。
3、开球后,必须使任何一颗目标球入袋或至少4颗目标球碰触台边。
若开球后主球跳离台面或主球入袋或碰触台边的目标球数少于2颗,则为犯规。
违反本项规则的处罚:
对方可要求摆球,由自己或犯规方重新开球;或对方获线后自由击球权。
4、若开球后8号球直接入袋,则由开球方重新开球。
5、开球后若无进球亦无犯规,则换对方继续击球。
比赛双方按规则确定一种球为自己的合法目标球,在将本方目标球全部按规则击八袋中后,再将8号球击入袋的一方获胜该局。
若一方在比赛中途将8号球误击入袋或将8号球击离台面,则对方获胜该局。
台球也称为桌球,桌球一般的玩法为十五球规则。
十五球规则指8号球为指定打击目标球,十五球的玩法使用一颗母球1到15的子球,如果一方选手选择打1号至7号的子球,则另一方选手必须选择打9号至15号的子球。
哪一方选手最先将自己花色的球全部击入球袋,并且将8号球击入球袋,哪一方选手将赢得最后的胜利。
在比赛开局时,必须将母球置于发球线后开球,出杆后必须将至少一颗任意目标球击入袋或至少四颗目标球触碰台边,若开球后母球跳离台面或主球不能入袋或触碰台边目标球少于四颗则为犯规。
而另一方可要求摆球,由任意一方重新开球;或可要求获得线后自由击球权。
选手正常进球后可持续出杆,直到选手无法合法地将所选择的花色击入球袋,且只有在选手将自己花色的球全部击入球袋后,才可以将8号球击入球袋。